鍋爐清洗廢水處理等級介紹
鍋爐清洗廢水處理的目標就是對廢水中的污染物以某種方法分解出來,或者將其分解轉化為無害穩(wěn)定物質,從而使污水得到凈化。鍋爐清洗一般要達到防止毒物和病菌的傳播;避免有難聞和惡感的可見物,以滿足不同用途的要求。
廢物處理基本方法是用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或幾種方法配合使用以去除廢水中的有害物質,按照水質狀況及處理后出水的去向確定其處理程度,廢水處理一般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
(1) 一級廢水處理采用物理處理方法,即用格柵、篩網、沉沙池、沉淀池、隔油池等構筑物,去除廢水中的固體懸浮物、浮油,初步調整pH值,減輕廢水的腐化程度。廢水經一級處理后,一般達不到排放標準(BOD去除率僅25-40%)。故通常為預處理階段,以減輕后續(xù)處理工序的負荷和提高處理效果。
(2)二級廢水處理是采用生物處理方法及某些化學方法來去除廢水中的可降解有機物和部分膠體污染物。經過二級處理后,廢水中BOD的去除率可達80-90%,即BOD合量可低于30mg/L。經過二級處理后的水,一般可達到農灌標準和廢水排放標準, 故二級處理是廢水處理的主體。 但經過二級處理的水中還存留一定量的懸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機物、溶解性無機物和氮磷等藻類增值營養(yǎng)物,并含有病毒和細菌。因而不能滿足要求較高的排放標準,如處理后排入流量較小、稀釋能力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來水、工業(yè)用水和地下水的補給水源。